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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ku_RunRun 發表於 2016-10-14 06:52 PM

客人給服務生小費,你覺得這是屬於那名服務生的、還是老闆的?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6-10-14 06:53 PM 編輯



▲ 服務生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服務生拿到200元小費算誰的? 老闆怒告員工業務侵占

因為200元告上法院?一家羊肉爐的服務生收到客人給的小費,

但老闆卻認為該筆費用屬於店家的,因此怒告服務生業務侵占,雙方為了200元撕破臉。

判決書指出,宜蘭一家羊肉爐的張姓外場服務生在去年10月替一組客人買單後,收到對方給的200元小費。

但他的老闆卻認為服務生是負責上菜和結帳業務,小費應該屬於店家所有,

因此控告張涉嫌業務侵占,檢察官也提起公訴。

被告的張男指稱,他並沒有和店家有「店員須將客人所交付之小費全數交予店家」的約定,

且當日收到客人的200元,是因為自己服務態度良好所得到的小費,並不算是店家的財物。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這筆小費和店家對客人收取的10%服務費不同,

是客人出於自由意願、額外給的,屬張男所有,因此不構成業務侵佔,最後判他無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我不懂服務業給小費的規定,但我覺得這個老闆蠻誇張的,

客人上門消費,已經有支付消費金額和10%的服務費給店家,

而小費既然是客人自願額外給特定的服務生,那麼那筆小費就應該屬於那個服務生的,

老闆竟然連這種錢都要收歸己有,拿不到就一狀告上法院會不會太扯呢?

客人上門消費,在自願給服務生小費的狀況下,

你覺得這筆錢應該是服務生的?還是店家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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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dan 發表於 2016-10-14 08:19 PM

以個人所知
一般小費這種制度確實是給予個別服務生的
作為感謝他服務周到的小小心意
所以往往都是直接塞給服務生本人(塞給@@,糟糕,瞬間想到邪惡的聯想了,把鈔票塞進深深的什麼太有愛了><)


當然也有給店家的小費
許多店家也會在結帳櫃檯處放個小箱子
在這種地方客人放置的小費就確實可以認為不是給服務生個人的


當然在法治社會的現在
有些店家也許也會要求工作人員在契約上就同意將小費視為給予店家而非自己的
如果簽約完成,已就是工作人員放棄了這個權利
那事後確實是很難去爭取這份權益


但如果如這位服務生所說當初並沒有這方面的條款
客人也確實是把小費給予服務生個人的話
那除非客人現身表示該筆小費是要給店家的
否則實在看不出該位店長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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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ca 發表於 2016-10-14 09:14 PM

如果是老闆去服務,自然就會是老闆的了啊!

肥弟 發表於 2016-10-14 09:20 PM

是給服務生的!!我就是覺得他服務好才給小費的

yauconcon 發表於 2016-10-14 09:57 PM

服務生時薪很低,老闆一般在賬單上面有加一小費,但是這些小費其實沒有掉到服務生口袋。現金的更是很多老闆巧立名目拿掉。
所以刷卡小費不要簽到信用卡上,應該盡量付現金小費。至少服務員可以拿到一點點。<br><br><br><br><br><div></div>

zkopo 發表於 2016-10-14 10:57 PM

應該是服務生的,因為服務生在第一線服務客人,客人也是因為服務生的服務才給小費。

陳立軒君 發表於 2016-10-14 11:02 PM

老闆又不付出勞力,人家服務生一定是很認真的為顧客服務才會得到這額外的獎勵,否則平常怎麼會有人願意給人家小費,況且老闆請人來打哩,自己負責總監督,也許也是閒來沒事等屬鈔票而以,況且人家多給的小費,為何要給店家,都收了服務費了,還要跟人家不要臉的要人家的200塊,有事情嗎?

台灣就是有這麼多老闆想要人家付出勞力,領少少的錢才會造成社會的經濟流向都在老闆階層的情況,所以我認為對於這麼惡劣的店家應該給與嚴懲或是勒令停業,殺一儆百。可惜國家沒辦法這麼有魄力,而且背離這些資本家的人很難選上,除非要從下道上的改革推動,才有辦法重組整個國家風氣與體制。

也許我的思想比較激進,但是這些都只是為了導正國家的大破大立而以,畢竟破壞後才會恢復,雖然國家會動盪,但是可以在動盪中從心將不合理的導正,我覺得會比較快速。現在的很多企業主的心態就是要馬兒肥,又不讓馬吃草,又在那裏抱怨人家工作態度不好,巧立名目扣錢與加班,加上台灣人任勞任怨造成這種老闆的心態改不了,所以必須發動很激烈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否則沒辦法改善這種情況。...<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小路. 發表於 2016-10-15 04:45 PM

既然是另外給的,當然是服務生的囉,

老闆想強搶是怎樣?沒學過法律也該懂點皮毛吧,連皮毛都不懂就很可悲了 {:31:}

HAO720509 發表於 2016-10-15 10:27 PM

每間公司規定不一樣,但是應該還是算服務員的吧,除非一開始遊戲規則就已經說好了

babeeking 發表於 2016-10-15 10:30 PM

看了這篇報導真的覺得台灣太多慣老闆了
客人會給小費當然是因為覺得服務生不錯才給的
難道有人會因為店裡裝潢好會多給小費嗎??
想也知道裝潢之類的開銷都反映在價格上了嘛
另外台灣一些加10%的服務費我也覺得超瞎的
如果服務費真的給店員我也就算了
想也知道不可能啊,明明訂價也不低
是想要用扣掉服務費的價錢製造沒那麼貴的假象嗎??<br><br><br><br><br><div></div>

g402067 發表於 2016-10-15 11:05 PM

通常一成服務費都是給店家的,但如果單純給某位員工的,應該就是屬於員工的吧

soyaya1000 發表於 2016-10-15 11:10 PM

當然是給服務生的囉
如果是要給店家的
那應該也是放進小費箱裡面

ylp0512 發表於 2016-10-16 10:48 AM

當然是服務生的,但實際上怎麼樣就不知道了

q0912345042 發表於 2016-10-16 01:19 PM

小費這種制度應該是個別給服務生的

cpws 發表於 2016-10-16 02:44 PM

當然是服務生阿,那等於是給予好服務的獎勵,不過服務費這名稱已經被台灣老闆玩爛,當作是多加價的手段,失去了原本這名詞的意義。<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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